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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点执业:医院这道“坎”不好过

作者:陈平溪 来源:健康界 2013-10-28 14:26点击次数:68发表评论

这几天,有关医生多点执业的话题不断,争议声也此起彼伏。


19日,网友“24小时看不停”曝出深圳中医院多点执业“名存实亡”。他指出“深圳中医院的规定让人心冷——医师多点执业须征得科主任批准,该医生当年考核由科主任决定。医师外出出诊时间,还要扣除本院待遇。科主任也被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多点执业。”


新医改以来,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政策。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也再次明确指出,要“促进人才流动。加快推进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。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。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,推动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,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。”


深圳中医院为何却要背道而驰?在多点执业甚至自由执业已成为潮流之际,为何医院却为多点执业医生施加压力,给予各种条件的限制?


事实上,深圳中医院这份文件只是当前多点执业现实尴尬的一个缩影。不久前,深圳探索医生“多点自由执业”的实施方案被撤回,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对此解释称,“遇到了一些院长的质疑,甚至反对,最后顶不住了。”


不难看出,医院的确是医生多点执业一道很难绕过的坎。而医院此举背后,则是积弊深重的公立医院人事制度。


自由也要“规矩”


在现有体制下,对于多点执业,医院也有自己的考虑。


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宣传部部长廖志林对健康界说,可以估计到的是,医生多点执业,不是多点‘学雷锋’当志愿者,自由和利益是核心,而医院对此有所规定也是应当的。他举例称,比如一个主持人,在央视从默默无名到非常有名,央视对他外出走穴肯定有要求和限制。当然,如果这个主持人的名气而来,他客串哪家都可以,比如郭德纲,周立波等。


但在廖志林看来,医生的技术和名气一定和医院有关,因此,成就一个医生技术的医院有理由要求医生做出必要的回报。


对于深圳中医院的“规定”,廖志林认为,“医生多点执业的限制,主要是时间限制。一个人时间是衡量,不是变量,一天就24小时。怎么分比配时间,其实就是多点执业能否执行的根本。”


廖志林认为,多点执业的前提,应该是在完成本医院的基本任务之后的自由;医院对本院医生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肯定有规矩,而这个规矩是建立在公利、公益的基础上的,不应该以保证医生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基础。


廖志林称,如果一个医生在一家大型公立医院练成了技术和名气,现在却要对医院说,有8家医院邀请他去自由执业,钱出得都比医院高,并以此来跟医院谈条件,每周只给医院做一台手术,还要医院保留其所有的福利待遇,其余时间归自己支配。医院该怎么做?设个门槛不是很正常吗?


“只要医生多点执业不是多点‘学雷锋’,社会就不要抱有太美好的期待。国家在组织大型公立医院的医生下基层,这难道不是多点合法执业?为什么愿意去的人不踊跃。因为这样的多点执业真是去‘学雷锋’,纯公益的。”廖志林感叹,现在绝大多人期待的医生多点执业政策,还是在保留原来的如编制、身份、职称、福利等既得利益的前提下,能给自己以更大的自由,就是老百姓说的“吃着碗里的,看着锅里的。”


不过,对于深圳中医院的文件,也有业内人士提出另一个问题——医生的业余时间归谁所有?“如果一些医生只不过是用业余时间多点执业,并未影响正常工作,难道也要受医院约束?”


体制积弊难除


事实上,早在4年前,原卫生部就发布了《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开始探索注册医生多点执业。此后,广东、北京、云南、四川等地相继推出多点执业试点工作。不过,这些试点地区在允许医生多点执业的同时,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,比如,去别处执业前,要经过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;多点执业的地点不能超过3个等。2011年的7月,试点政策扩大到全国。


 


学科代码:其他   关键词:多点执业
来源: 健康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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